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33.有一次,一些灵人以活在肉身期间通过练习所获得的一种绝技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相当柔和的波浪状流注如此行,这种流注类似正直灵人通常所用的那种流注。但我能察觉有旨在迷惑和欺骗我的伎俩和诡计存在于这流注里面。最后,我与其中一个灵人交谈;被告知,这个灵人在世时曾是军队的指挥官。我发现他的思维观念包含某种好色的东西在里面,于是便用灵人的语言与他谈论婚姻。灵人的语言用代表来说明,并在一瞬间充分表达出一个人的感觉、观点和许多东西。
他说,活在肉身期间,他没有把通奸当回事。我蒙允许告诉他,一切通奸都是难以启齿的可怕邪恶;即便对通奸者来说,由于他们在其中感受到的快感和由此产生的说服,通奸看上去不是这样,事实上似乎完全合情合理。我说,他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知道这一点,即:婚姻是人类的苗床,因而也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决不可遭到侵犯,而是被守为圣。我继续说,他从他应当知道的事实也能认识到,通奸是难以启齿的,即:现在他在来世,处于一种感知的状态,应该意识到婚姻之爱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降下来的;它如同父母一样生出相爱,也就是天堂的根基。他还可以从这一事实知道这一点,即: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能意识到自己的恶臭,并从那里冲向地狱。至少他能看到,侵犯婚姻就是违反神性律法,也违反所有地方的民法,还违反真正的理性之光,因为它违反神性和人类的秩序,更不用说其它许多考虑了。
但他回答说,活在肉身期间,他从来不知道这些事,也从来没有思想过它们。他想推理他所听到的是否正确;但我告诉他,在来世,真理没有推理的余地,因为推理会支持一个人的快乐,因而支持他的虚假和邪恶。我继续告诉他,首先,他应当思想我所说的这些话,因为它们都是真的。最起码,他应当基于世上广为人知的原则,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思考。我问他,你也曾像所有刚结婚的人那样爱着自己的妻子;如果有人像你引诱他人那样引诱她,难道你不会对此感到极其愤怒,并出于这种愤怒表达对一切通奸行为的憎恶吗?作为一个具有杰出天赋的男人,难道你不会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甚至咒诅它下地狱吗?因此,他是可以基于自己的经历自主判断的。
5127.“像先前一样”表符合次序的法则。这从“像先前一样”的含义清楚可知,“像先前一样”是指次序的法则。按照次序的法则,外层事物要受内层事物支配,或也可说,低层事物要受高层事物支配,如仆人那样服侍它们。因为外层事物或低层事物无非是仆人,而内层事物或高层事物相对来说是它们的主人。“像先前一样”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正如酒政作为一个仆人以前服侍法老如他的主人符合服从的法则,“酒政”所代表的感官能力服侍“法老”所代表的内层属世层也符合次序的法则。
按照次序的法则,低层事物或外层事物要服侍高层事物或内层事物,这一事实完全不为感官人所知。因为纯感官人不知何为内层,因而也不知何为相对于内层的外层。他知道自己的思维和言语,意愿和行为,并由此以为思维和意愿是内层,言语和行为是外层。但他不知道这一事实:唯独基于感官的思维和唯独基于属世欲望的行为属于外在人,因此他的思维和意愿是唯独是其外层人的活动。当思想虚假,意愿邪恶时,他尤其不知道这一事实。由于在这种人里面,与内层事物的交流被关闭了,所以他不知道何为内层思维和内层意愿。他若被告知,内层思维就是基于真理思考,内层意愿就是基于良善行事,根本就不明白;若被告知内层人与外层人明显不同,彼此分离,并且如此不同以致内层人可以说从更高的位置来看待外层人中发生的一切,内层人拥有管教外层人的能力和权柄,也有能力不去意愿或思考外层人出于虚假观念所看见、出于恶欲所渴望的一切。
只要他的外在人掌权并统治,他就看不见这些事。但当他从这种状态出来时,如当他因不幸或疾病而陷入痛苦或悲伤时,就能明白并领悟这些事,因为那时外在人不再掌权了。事实上,人的理解能力或权柄一直被保存,但对那些沉浸于虚假与邪恶的人来说极其模糊;不过,随着虚假与邪恶处于休眠状态,它往往变得越发清晰。主的神性不断流入人,光照他,给他带来光明;但当虚假与邪恶,也就是违背真理与良善的事物存在时,神性之光要么被弃绝,要么被窒息,要么被扭曲。只有如同透过缝隙所接受的那点光亮使得他能利用通过感官所接受的观念思考和谈论,以及在铭刻于属世或身体记忆上的言语形式的帮助下思考和谈论属灵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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